刑事案件请律师宜早不宜迟,建议在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越早介入,越有可能及时固定有利情节、保障程序权利。
法律规定的委托时间起点
-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本人、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即可代为委托辩护人;
-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告知有权委托辩护人。
委托辩护人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与案件是否“够严重”无关。
为什么越早委托越有价值
- 侦查阶段是证据形成的关键期,律师及时会见可以帮助当事人准确表达,避免因紧张作出与事实不符的陈述;
- 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就定性、情节提出意见;
- 可以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争取取保候审创造条件;
- 可以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案件越往后推进,基本事实和证据格局越难改变,早期介入通常比事后补救更有意义。
律师在侦查阶段具体能做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不同阶段委托律师有什么差别
- 侦查阶段:会见在押人员、了解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争取不批准逮捕;
-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
- 审判阶段:参加庭审,进行质证和辩论,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
越早委托,可供选择的辩护空间通常越大。
常见问题(FAQ)
问:人刚被带走,还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可以请律师吗?答:可以。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
问:请律师一定要等到起诉以后吗?答:不需要。侦查阶段就可以并且建议委托律师,侦查期间只能由律师担任辩护人。
问:请了律师就一定能放人或者不起诉吗?答:不能这样理解。律师是依法提出意见、提供法律帮助,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如何裁判,均由办案机关依法决定。
如您或您的家属正面临刑事案件,欢迎咨询广东问律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3189385557、16626670002。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请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并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