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第一步是保证自身安全,及时报警、就医并留存证据;第二步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谁可以申请、向哪个法院申请
- 申请主体一般是当事人本人;
-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通常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供担保。
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据
- 申请书,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具体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 能够识别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的材料;
- 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现实危险的证据,例如报警记录、告诫书、伤情照片、就诊记录、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短信记录、悔过书、证人证言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形式、证明标准等作出细化规定,降低了申请人“举证难”的门槛。
法院多久作出裁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关于有效期,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常见问题(FAQ)
问:没有报警记录可以申请吗?答:可以。报警记录只是常见证据之一,还可以通过其他材料综合证明。
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交诉讼费吗?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也不需要提供担保。
问:保护令下来后对方继续骚扰怎么办?答:应当及时报警并向人民法院反映,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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